地下水是一種重要的戰略資源,2021年國務院發布《地下水管理條例》,明確要求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分工作。通過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分區管理,突出污染防治重點,采取有針對性的污染防治對策,是當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必然趨勢。。
福州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開展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分工作,是福建省內首個開展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分的城市。7月6日,福州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召開《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專家評審會。會議邀請省地質工程勘察院以及省、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監測站有關專家進行評審論證。
評審會前,市生態環境局廣泛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并特邀生態環境部土壤中心專家進行審核把關,力求使《方案》更具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會上,評審專家和與會代表對《方案》進行認真審議和討論,提出進一步完善的意見建議,并一致同意《方案》通過評審。
《方案》結合福州本地實際,綜合考慮福州市水文地質結構、地下水脆弱性等級、地下水使用功能以及地下水污染源荷載、地下水污染狀況與行政區劃等因素,建立了體現福州特點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分體系,劃定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保護區、防控區和治理區,創新性提出不同分區的水質控制標準要求和防控措施,有助于實現地下水生態環境的精準化監管。這項工作的順利完成,對推動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分區管理、分類防控”具有重要意義。
市水利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城管委、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局等單位代表和評審專家共計32人參加評審會。
——來源:福州市生態環境局土壤處